3月17日,于来山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财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审议财政体制改革收入预算管理办法和基数核定办法,部署下阶段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收入管理和基数核定两个办法的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认为,这两个办法积极稳妥、科学合理,体现了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兼顾了省与市县的各方利益,可进一步完善后尽快出台。
会议对下一步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财政、宣传等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简报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请专家、市县同志从多方面来谈改革,扩大改革影响,营造改革氛围,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二是要协商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对于个别较为特殊、反响较大的问题,可找市县同志来共同协商、妥善解决,既要维护体制的严肃性、规范性,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处理好个别较为特殊的问题。
三是要召开市县财政局长会议。在收入管理和基数核定两个办法出台后,要尽快召开市县财政局长会议,宣讲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的制定过程,让市县同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形成省、市、县改革合力。
四是要统一税收征管新系统运行时间。税收征管从5月1日开始统一按新体制执行。国税、地税与人民银行三家要协调一致,确保在4月底之前完成所有税收征缴系统的升级维护工作。新系统运行后,对以前已经入库的收入,各国库部门要尽快按新体制确定的收入级次进行调库。
会议还就收入预算管理和基数核定办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议定了收入基数核定具体办法、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基数核定办法、总分机构所得税征缴、水电企业增值税征缴等事项。
[稿源: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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