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
财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
● 工作动态:
财政体制改革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1、扎实做好人员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区分不同层次,扎实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各级财政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此项工作计划在4月份完成。
2、认真做好数据维护和收入调库。加强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按新体制要求,尽快完成数据维护和收入调库工作。新的税收征管系统在5月1日正式运行。
3、抓紧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在制定出台收入管理、基数核定办法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非税收入分成、国库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加强财政监管、市县财政工作考核、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等其他具体实施办法,力争7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制度办法的制定工作,形成改革“1+8”文件组合。
4、加强收入真实性审核。对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收入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为科学、合理地确定收入基数奠定基础。检查从3月底开始到8月底结束。
5、合理确定并划转基数。从3月底至7月底,逐市逐县逐项核定相关基数并进行划转。一是合理确定收入基数。具体工作分两步走:首先,由省里按政策规定核定各市州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收入基数;其次,由各市根据“省直管县”要求,比照省与市州基数核定原则和办法,将省核定的各市收入基数分解落实到市与县市。二是要求市县以2009年结算为基础,合理确定各项补助、上解基数,报省审定批复并办理划转。
6、积极开展日常宣传。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开展日常宣传工作,准确解读改革政策,凝聚改革共识,为改革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稿源:] [作者:]
报: 春贤书记、周强省长、来山常务副省长,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送: 中国财经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红网
发: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党委书记、市(州)长,各市(州)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市、区)长,各县(市、区)财政局
通联:bgszhz@xinhuanet.com 电话(传真):0731-85165105
[稿源:财政厅]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