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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简报(第3期)

www.hnczt.gov.cn 10年03月24日 来源 财政厅办公室   字体: 【      】 查看次数:

 

 财政体制改革

 

 

工 作 简 报

 

3

 

财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319

                                                       

 

工作动态: 

 

财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317,于来山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财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审议财政体制改革收入预算管理办法和基数核定办法,部署下阶段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收入管理和基数核定两个办法的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认为,这两个办法积极稳妥、科学合理,体现了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兼顾了省与市县的各方利益,可进一步完善后尽快出台。

会议对下一步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财政、宣传等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简报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请专家、市县同志从多方面来谈改革,扩大改革影响,营造改革氛围,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二是要协商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对于个别较为特殊、反响较大的问题,可找市县同志来共同协商、妥善解决,既要维护体制的严肃性、规范性,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处理好个别较为特殊的问题。

三是要召开市县财政局长会议。在收入管理和基数核定两个办法出台后,要尽快召开市县财政局长会议,宣讲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的制定过程,让市县同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形成省、市、县改革合力。

四是要统一税收征管新系统运行时间。税收征管从51日开始统一按新体制执行。国税、地税与人民银行三家要协调一致,确保在4月底之前完成所有税收征缴系统的升级维护工作。新系统运行后,对以前已经入库的收入,各国库部门要尽快按新体制确定的收入级次进行调库。

会议还就收入预算管理和基数核定办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议定了收入基数核定具体办法、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基数核定办法、总分机构所得税征缴、水电企业增值税征缴等事项。

 

 

 

 

 

 

 

 

 

 

 

 

 

 

 

 

 

[稿源:] [作者:]

报:春贤书记、周强省长、来山常务副省长,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送: 中国财经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红网

发: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党委书记、市(州)长,各市(州)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市、区)长,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

通联:bgszhz@xinhuanet.com         电话(传真):0731-85165105

[稿源:财政厅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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