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活商品流通,扩大消费市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湖南省《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23号)两个文件精神,积极筹措资金,扎实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截至6月30日,我省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和补贴发放量连续三个月均排在全国第四位、第二批启动家电下乡省份中的第一位,我省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8万台,销售金额达11.84亿元,已发放家电下乡补贴36万台,金额8073万元。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以企业为主体,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比照出口退税,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让农民享受到出口家电产品的优惠政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用电器生产和流通体系。
为扩大内需,按照国务院第51次常务会议要求,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将补贴品种增加到10类,将摩托车、计算机、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纳入补贴范围,并将每户每类产品限购1台调增为2台,其中,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新确定的家电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空调2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储水式热水器1500元、计算机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
2009年5月25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正式公布第5批家电下乡中标结果,这也是提高彩电和空调产品限价后的首批招标结果,同时也对外公布了首批中标的太阳能热水器、电磁炉和微波炉等下乡新产品。此次招标项目包括彩电、空调、微波炉、计算机、燃气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电磁灶、太阳能八类产品。3500元的彩电下乡最高限价对本次招标产生了重大影响,今后农民可以购买到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最大42寸的平板电视。
二、积极推进“汽摩下乡”工作
2009年5月25日,我省“汽摩下乡”正式启动。我省汽车下乡主要是对我省农民在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农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同时换购微型、轻型载货车,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以及购买6吨以下微型、轻型载货车进行财政补贴,每户各限购一辆。同时,摩托车下乡对我省农民购买摩托车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每户限购2辆。
农民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车辆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辆最高不超过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对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轻型载货车的,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购买摩托车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650元。
为切实推进我省汽车摩托车下乡,我省在汽车摩托车下乡期间对汽车上牌的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登记证工本费减半征收,对摩托车上牌的所有行政性收费全部免收。豁免上牌的工本费由当地县级财政负担。
申领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采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方式。申领补贴时,购买者需带上户口簿、身份证、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储蓄账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将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购买人账户。
截至6月30日,已发放7687台汽车下乡补贴3088万元,发放10018台摩托车下乡补贴535万元。
三、积极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
为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省财政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对流通领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消费市场。一是按照“搭平台,树形象,创品牌”的总体要求,促进湘菜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湘菜产业,刺激湘菜消费。二是支持全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支持各地加大农贸市场经营设施标准化改造力度,为城乡居民购物消费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废弃物处理系统以及仓储、分栋包装、加工配送、交易大棚等设施升级改造。四是支持旧货流通网络建设,支持长沙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五是大规模在全省开展商业促销活动,支持各地举办节会,组织百货、餐饮、美容美发洗染等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六是扩大重点商品储备。
[稿源:财政厅]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