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参考
第6期
(总第155期)
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2007年4月16日
目 录
“食品药品安全”专题
※什么是食品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即将公布实施
※中国食品安全四大软肋
※与食品安全相关7大类产品将采取市场准入制
※国外经验:法国、英国、美国食品安全管理
【编者按】随着一桩桩食品药品丑闻的曝光,人们普遍对食品药品安全感到恐慌和失望,“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们的生命安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就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本刊特收集相关资讯供大家参考。
什么是食品安全
世界卫生组织1984年在题为《食品安全在卫生和发展中的作用》的文件中,曾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同义语,定义为:“生产、加工、储存、分配和制作食品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有益于健康并且适合人消费的种种必要条件和措施”。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则把食品安全性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概念不同的用语加以区别。其中食品安全性被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食品卫生则指“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
目前对食品安全性的解释是“在规定的使用方式和用量的条件下长期食用,对食用者不产生不良反应的实际把握”。不良反应包括由于偶然摄入所导致的急性毒性和长期微量摄入所导致的慢性毒性,例如致癌性和致畸性等。随着毒理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和超微量分析等学科研究手段的提高,有些曾被认为是绝对安全、无污染的食品,后来又发现其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可导致消费者慢性毒害或危及其后代健康;而许多被宣布为有毒的化学物质,实际上在环境和食品中都被发现以极微量的形式广泛存在,并在一定含量范围内对人体健康是有益的。食品安全要从五个方面来评价:
一、营养成分:食品的用途之一就是提供必要的营养,但食品提供的营养成分过剩或缺失,都会造成对人体的营养性危害,特别是对特定人群危害更大。如:2004年发生在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就是因为奶粉中营养素严重缺乏,致使婴儿停止生长,四肢短小,身体瘦弱,脑袋尤显偏大,被当地人称为“大头娃娃”。又如:2005年轰动全国的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却是碘严重超标营养素过剩的例案,长期食用碘超标奶粉将会造成人体甲亢,在自身抵抗力不强的婴儿身上,这种危害就更大。
二、天然成分:是指食品天然自带、生长产生、贮存生成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河豚体内的非蛋白质神经毒素TTX,毒性是剧毒氰化物的几百倍,只有通过特殊的烹饪加工制作才能消除体内的毒性。又如,大米在生长过程中会产生黄曲霉素;土豆在长期贮存过程中,自然生成可导致婴儿神经管畸形的土豆甘油生物碱等等,这些都是食物自带的天然危害。
三、微生物含量:世界上不存在不携带微生物的食品,微生物普遍存在于食品中,但不是都有害处。有对人体有益的微生物,如:酸奶中的保加利亚乳杆菌;也有会使人体致病的微生物,重者会造成中毒。最近发生在美国的菠菜风波,就是因为菠菜被水污染携带大肠杆菌,致使173人得病,3人死亡,患者扩散到全美25个洲。
四、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国家允许的,实行限用,不能超量使用;国家禁用的,不得添加使用。违背这个原则,就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目前,食品添加剂的滥用,是当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五、化学成分:指食物中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有直接加入和间接带入的。化学物质达到一定水平可引起急性中毒。米粉、腐竹使用“吊白块”等,都是加入了化学成分的典型例子。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既无危害又无危险,既不存在对人体有害的因素,也不造成对人体有害的近期或远期影响,兼具食品营养和安全要求,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食品安全。
——本刊编辑部整理2007、4、9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即将公布实施
国务院已经把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作为今年工作重中之重,《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已获得国务院审议通过,即将公布实施。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亡羊补牢式的被动监管局面需要改变,究竟如何全面提高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或许在即将发布实施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中可以找到答案。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将着重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评价、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这也是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第一个国家专项规划。自2004年7月编制工作正式启动,至今已经历时两年。据了解,今年2月8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做出了全面部署。3月底,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近期还将印发食品专项整治方案。这一系列的举动都表明了国家坚决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决心。 此外,会议还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问题提出了意见,要求抓紧完善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的发布制度,既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更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节选自《中国法律信息网》《北京商报》2007、4、13
中国食品安全四大软肋
1、多头监管。农田这块,是农业部门来管理;生产加工环节,是质监部门来管理;流通环节,是由工商部门来管理;到餐桌上,又是卫生部门来管理;最后再有副部级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督局来综合协调。多头监管往往造成监管不力。
2、立法力度不够。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修订,要到2007年12月才能完成。并且,《食品卫生法》力度不够,应该尽快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事关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应该加快立法。
3、投入不足。投入不足效率就低,人手就更紧张,监管设备跟不上。
4、犯罪成本低。现在食品安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以罚代法,就是刑法和经济处罚联系不很紧密,说白了就是犯罪成本很低。
食品安全面临的四大问题,有的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有的只要下决心,现在就可以动手“医治”。
——《中国经济时报》2007、4、16
与食品安全相关7大类产品
将采取市场准入制
今年年内,食品容器、食品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7大类产品将全部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以及消费者健康安全。在 “2007流通食品安全峰会”上,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说,目前有64%的蔬菜上市前未进行过产地检验,下一步将全面加大食品监管,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按风险度进行管理,目前高风险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已拟定出初稿。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还发布了《食品安全可追溯研究报告》,提出对食品供应链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据悉,目前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正在研讨建设中。
严防不合格食品改头换面
今年年内,所有超市企业都要实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卢艳刚说,工商部门将加强对超市等重点交易场所的定点监测,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根据其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按风险度进行管理。
卢艳刚表示,超市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生鲜食品没有注明产品名称、产地、保质期等内容,冷冻食品达不到规定的冷藏温度,现场制作食品不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等。工商部门将监督超市企业对退市食品返厂,不能返回的必须销毁,严防不合格食品改头换面再次流入消费者手中。
报告提出食品全程跟踪
输入食品包装上的追溯标签,通过网站、超市触摸屏系统、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就可以查询生产履历等食品“源头”信息,这种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目前已经在水果、蔬菜、牛肉、水产品等方面进行试点,实现对食品质量的全程跟踪和追溯。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研究报告》,提出对食品供应链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以便一旦发生问题快速找出“病因”。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郭戈平会长指出,目前食品监管举措主要集中在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控制,但是食品在流通过程中也非常容易发生问题。而对食品供应链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就可以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追溯查询,找出问题所在,从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节选自《食品伙伴网》2007、4、16
国外经验:法国、英国、美国食品安全管理
法国:4种质量标签多重环节监管
从立法、科研、风险分析和评估、食品安全监控到很多食品的全程跟踪系统,法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食品安全、打消老百姓的顾虑。
法国的食品标签制度有很好的信誉,消费者可以放心地根据食品标签买到符合卫生和健康标准的食品。标签上除了产地、成分、口味、制作工艺、生产日期、有效期、荣获奖项、价格等基本内容,还能提供很多其它信息。
法国食品共有4种官方认可的质量标签:红色标签、特殊工艺证书、生态农业产品标签和产地冠名标签,由农业部和经济财政部联合管辖的“竞争、消费和反欺诈司”予以认可,农业部和经济部分别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负责贴标签食品的管理和监督。
例如,青睐“绿色食品”,你可以专挑贴“生态农业产品标签”的食品。贴上这个标签,那就表明至少95%以上的配料经过授权认证机构的检验,肯定符合欧盟法令规定,是精耕细作或精细饲养而成,没用过杀虫剂、化肥、转基因物质,含副作用的添加剂的使用也受到严格限制。
法国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一条龙安全管理,从初级生产(包括动物保护和健康方面)和动物饲料生产,到向最终消费者销售食品,在食物供给链的每个组成部分下功夫。
在法国的农场,每头牛都有编号。欧盟的牛一律都有标识,它们在欧盟范围内的一举一动,都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要保留动物的详细资料,并标定宰杀后的畜身的来源。畜身要盖上有关屠宰场的印记。畜肉上市都带一份“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如此操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风险管理人员能够迅速认定有关食品,设法准确地禁售禁用危险产品、通知消费者或负责监测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沿整个食物链追溯问题的起源,并加以纠正。
英国:立法与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英国是较早重视食品安全并制定相关法律的国家之一,其法律体系完善,法律责任严格,监管职责明确,措施具体,形成了立法与监管齐下的管理体系。
在英国,责任主体违法,不仅要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根据违法程度和具体情况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例如,根据《食品安全法》,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或3个月以内的监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损害健康的,处以最高2万英镑的罚款或6个月监禁;违法情节和造成后果十分严重的,对违法者最高处以无上限罚款或两年监禁。
英国法律授权监管机关可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并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检查、复制和扣押有关记录,取样分析。食品卫生官员经常对餐馆、外卖店、超市、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在英国,屠宰场是重点监控场所,为保障食品的安全,政府对各屠宰场实行全程监督;大型肉制品和水产品批发市场也是检查重点,食品卫生检查官员每天在这些场所进行仔细的抽样检查,确保出售的商品来源渠道合法并符合卫生标准。
在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个重要特征是执行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食品追溯制度是为了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实施的对食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制度。监管机关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电脑记录很快查到食品的来源。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地方主管部门可立即调查并确定可能受事故影响的范围、对健康造成危害的程度,通知公众并紧急收回已流通的食品,同时将有关资料送交国家卫生部,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让人放心
美国人很少为吃“犯嘀咕”,基本是“放心买、大胆吃”,这都得益于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只允许安全健康的食品上市;食品安全的监管决策必须有科学基础;政府承担执法责任;制造商、分销商、进口商和其他企业必须遵守法规,否则将受处罚;监管程序透明化,便于公众了解。
美国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州和地区三个层次。以联邦为例,负责食品安全的机构主要有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和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及检验局和动植物卫生检验局,以及环境保护局。
三级监管机构的许多部门都聘用流行病学专家、微生物学家和食品科研专家等人员,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与之相配套的是涵盖食品产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法律及产业标准,既有类似《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样的综合性法律,也有《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这样的具体法规。
一旦被查出食品安全有问题,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美国特别重视学生午餐之类的重要食品的安全性,通常由联邦政府直接控制,一旦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当场扣留这些食品。百密一疏,万一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召回制度就会发挥作用。
——节选自《中国医药报》2007、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