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开创新局面——访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良田
编稿时间: 2008-06-18   来源: 中国财经报2008-05-23 作者: 不详 字体:     浏览次数:

立足新起点 开创新局面

——访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良田

记者张向阳 通讯员 曹云辉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如何进一步加强这一工作,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良田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应立足于更高的起点,继续探索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和办法,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这几年,湖南非税收入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立了一个模式。即以有关部门、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为基础,以收缴分离为目标,确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的收缴行为。经过几年的实践,目前一些市县正在探索单位通知缴款,银行开票代收,财政组织征管,政府统筹安排的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

  2、构建了两个体系。即构建了非税收入结算统计体系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网络体系。两个体系的建立,完善了非税收入定期报告制度,全面实现了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与各执收单位系统对接以及省、市、县三级联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非税收入信息畅通,为全面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实行了三个创新。即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了非税收入管理理念,创新了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创新了非税收入管理机制。新理念的确立、《条例》的出台、管理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湖南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4、取得了四个突破。即在归口管理、依法征收、源头控收和以票管收等四个方面取得了突破。通过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从而实现了非税收入的归口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办法、严格非税收入缓减免程序、规范非税收入退付程序等举措,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通过取消执收单位非税收入过渡帐户,在财政部门统一设立“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从而实现了源头控收的目标。通过建立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为辅的新型财政票据体系,将原来的64种非税收入票据简并为16种,并通过对财政票据印制、发放、填开、核销实行计算机管理,从而基本实现了“以票管收”的目标。

  5、发挥了五个作用。一是较好地规范了征收行为。通过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建立非税收入基础数据库,明确缓减免审批程序,编制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等,采取直接征收与委托征收相结合、直接缴款与集中汇缴相结合的方式,为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行为发挥了直接的作用。二是明显地改善了经济环境。几年来,我们共取消非税收入项目近200项,有效地减轻了社会负担。同时,利用基础数据库控制单位的执收项目和标准,从技术上有效解决了执收单位乱收滥收的问题,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明显作用。三是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我们通过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开展重点稽查、加强收支监管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治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的腐败现象。四是大力促进了财政改革。通过对非税收入实行统一征收管理,统一安排支出,统一编制年度预算,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提供了前提条件,为深化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五是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不仅补偿了相关成本性支出,弥补了执收单位经费不足,而且规范了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李良田指出,通过这几年努力,湖南澄清了多年来难以弄清的非税收入家底,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财政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各方面原因,这项工作也面临不小困难,管理仍有不少不够规范的地方。有些市州县还没有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设立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个别市州和极少数县的国土收入、罚没收入等还没有真正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些执收部门和单位仍存在擅自缓减免非税收入现象。有的单位在票据使用上还存在违规行为等。

  李良田认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征管力度。要继续清理整顿各种非税收入项目,防止“三乱”反弹。对合理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要进行科学归类,逐项明确资金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全省上下规范统一、口径一致的非税收入统计报告体系。要全面取消执收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将所有非税收入缴入同级财政部门开设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现应收尽收。二是要加大稽查力度。通过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督检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特别是对非税收入减免、退付、分成和票据使用以及教育收费要进行重点稽查,进一步规范征管行为。三是要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征收潜力。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切实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对尚未开征的非自然资源领域,如汽车吉祥号牌使用权、户外广告经营权、停车泊位使用权等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取得的收入,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不断拓宽政府非税收入渠道,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