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已进入全面偿债阶段。9月26日,省政府在长沙召开全省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在给会议的批示中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化解债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会上,各市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化解债务目标责任书。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省政府顾问唐之享参加会议。
去年,我省被国务院确定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14个试点省份之一。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精心研究部署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农村“普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明确由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设立全省化解“普九”债务工作办公室,对相关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工,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各市州和县市区均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化解“普九”债务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核实债务余额。确定全省“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从2007年12月开始,到2009年底止。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实施办法》等7个政策性文件。总的来看,前段全省清理核实农村“普九”债务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为全面完成任务奠定了基础。今明两年,中央和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到县市区。各市州原则上要按债务余额的10%筹集偿债资金,支持县市区化解“普九”债务,其余资金缺口由县市区自筹解决。
周强强调,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是件大事,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化解债务也是政绩的观念,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要严格履行责任,省与市州签订的化解农村“普九”债务责任书,是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本地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建立客观公正的奖惩机制,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影响稳定、产生新债等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记者 易博文 通讯员 蒋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