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08年农业保险工作 着力保障农业生产农户收益-----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农业保险新闻发布会
编稿时间: 2008-04-22   来源: 湖南财政厅 作者: 不详 字体:     浏览次数: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行农业保险,在2007年的基础上新增了保险品种,扩大了保险范围,提高了保险金额,调高了财政补贴比例,优化了保险条款。4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就落实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2007年,全省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7.4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安排保费补贴资金5.06亿元(中央财政2.43亿元,省级财政1.98亿元),累计支付保险赔款4.25亿元。今年全省农业保险预计实现保费收入9.61亿元,各级财政安排保费补贴资金6.9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72亿元,省财政补贴2.53亿元,分别较上年增加53%、28%。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财政部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农业保险进程,今年省财政出台了一系列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坚持统一部署,完善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和保险条款

   在前不久召开的2008年度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上,对今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和保险条款作了修改。4月22日下午将召开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布置会议,对我省农业保险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

   2008年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一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险种。包括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奶牛五个品种。二是保险费率。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奶牛的保险费率分别为7%、8%、6%、6%、5%。三是保险金额。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奶牛的保险金额分别为240元/亩/季、300元/亩、150元/亩、1000元/头、4000元/头。四是保费情况。水稻每季每亩16.8元、棉花每亩24元、油菜每亩9元、能繁母猪每头60元(含各级财政补贴48元,投保农户承担12元)、奶牛每头200元(含各级财政补贴120元,投保农户承担80元)。

    与去年相比,一是增加了保险品种。在去年水稻、棉花、能繁母猪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油菜保险、奶牛保险,共五个险种。二是提高了保险金额。水稻苗期和分蘖拔节期的保险金额从去年的140元、160元提高到150元、180元。棉花苗期、铃蕾期保险金额由120元、240元提高到150元、250元。三是调高了保费补贴比例。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由去年的25%提高到35%,比去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四是优化了保险条款,简化了理赔流程。使保险条款更加通俗易懂,更具可操作性。同时,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条款进行了一些细节方面的调整。

   二、采取三项举措,加大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

   今年,除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方式宣传农业保险外,将采取三项举措:一是明确宣传发动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面上的宣传,经办保险机构协助;经办保险机构主要负责对农户的宣传,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协助。二是张贴宣传挂图。省财政厅与人保财险、中华联合两家保险公司共同印制了农业保险宣传挂图5万份张贴到村。三是发放保险卡。承保公司对参保农户发放全省统一式样的保险卡(上载户名、承保公司、险种、保额、保费、期限、保险责任、报案电话等要素)。通过宣传使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主动、自愿、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三、明确承保机构,建立农业保险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

   2008年,我省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为人保财险和中华联合财险两个公司。省财政将对市、县财政部门的农业保险工作和承保机构进行调查和综合评价,并建立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建立承保机构的竞争机制。对于圆满完成承保、理赔任务,服务管理规范的承保机构,政府部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服务不到位,理赔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承保机构要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取消经办资格。二是做好农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的,省里将停止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并取消该地区参保资格。同时,对保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下年度各市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规模的依据之一。三是建立农业保险工作考核反馈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基层工作中的经验,加强对承保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及时反馈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对策,确保我省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还详细回答了记者提出的关于2008年农业保险条款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各级财政补贴情况、农户如何参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