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湘潭县财政局坚持预算编制与执行相结合,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着手,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有效地强化了乡镇财政财务科学化管理的基础。
一是事前讲规矩。制定并落实《湘潭县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出”的原则,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利用乡财县管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和核算管理。乡镇拨款全部纳入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拨款政策,日常支出按照定项、定额、专项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并对公务消费进行指标限额。
二是事中重监督。制定实施《湘潭县乡财县管乡用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程序,规范资金审批流程,统一账务处理方法,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规定乡镇单笔2000元以上的支出发票必须经纪委书记审批,单笔5000元以上的大额发票必须经乡镇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分月上传到县乡财局。
三是事后问效果。严肃财经纪律,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财政监管,大力增效节支,规定“三公费用”超过年初预算的要说明原因,重新报批调整预算,严重超支的要重点解剖,追究责任。
[稿源:湘潭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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